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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行业规范发展,维护行业利益
浏览366次   发布时间2017-04-05
翁会长及各位专家:
大家下午好!
首先祝贺我本人和各位能被聘请为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家,并非常感谢协会领导给我一个和各位专家交流并进行主题发言的机会。
在座的很多专家实际上我都非常熟悉,有一些也是我法律顾问单位的老总,大家都是这个行业的精英,在座各位也确定能代表上海物业管理行业,我个人认为,与各位专家一起来倡议规范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利益应当是我们每一位专家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职责。
我们是行业专家,很多是物业公司老总,我觉得维护行业利益与维护企业利益是统一的,但是又不完全一样。还是从我曾经代表上实物业打过的一个官司说起,当时打这个官司从企业角度看我明显觉的不打为好,大约6年前代表上实物业打开发商的诉讼,就是因为开发商不支付空关费,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空关费要么打折、要么不付,物业企业一般不会诉讼,但是李总讲了一句话:打这个官司更多的是要为行业立规矩,当时我非常感动,所以这个案件让我记忆犹新。如果当时只有这么一件案件我倒不会觉的李总是不是讲的真心话,后来,我代理过上实很多次诉讼案件,实际上是对企业的短期利益意义不大,但是确定是为物业企业“出气”,比如说业委会发了中标书后不签订合同,被告上法庭,比如说业委会指定的分包单位物业公司不认可引发的诉讼等等,其它我们很多物业公司、行业专家都或多或少地为维护行业利益而努力,我们这个行业也需要有人来维权,来维护行业的利益。
其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侵害我们这个行业利益的行为还很多,都需要我们进行呼吁。有一次我代表物业公司出庭一件电梯冲顶致业主损害案件,当时我代表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法院增加业主委员会为被告,因为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均尽到了保养义务,电梯作为一种特殊设备,如果物业和维保单位均无过错的责任情况下,理应由业主“埋单”,就如同车辆行使过程中刹车不灵发生交通事故一样,不管你驾驶员操作车辆有无过错,你都要承担责任,因为车子是你的,法官对这一法律关系也清楚,但是他并没有同意我增加业委会为被告,因为法官不想开这个先河。还有小区设施设备,如技防设施坏了,法院说物业未维护好,造成偷窃所以要赔偿,但是这个技防已经15年了,设计寿命也到了,就算物业维护到位也肯定是故障频频,怎么好让物业“埋单”呢?
上海在第一个物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就提出“供气管到灶头,供水管到龙头,供电管到灯头”。首先管到灶头、管到灯头的提法没有错,但是管到龙头的提法是不对的,因为供水公司收了排水的费用,是按照供水量的90%来认定排水量,单位供水是1.92元,排水是1.70元,基本上每月支付的水费中44%是排水费用,但是小区排水的管道疏通供水公司是不管的,这实际上就是没有“节操”的收费。如果从法律之“权利义务对等”的规定看,所有小区的渗水、漏水、返水都和物业没有关系,为什么?因为供水和排水都是供水公司管,业主家里装修不好造成漏水业主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还管啥呢?灶头的问题解决了,但是灯头法律上解决了,实际操作中未能解除,因为上海市2014年上海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委和住管局在《关于本市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中是明确了电力公司应当管到出电表出线的10公分处,再住下可由物业或电力公司管理,但是实际上电力公司不太管,但是商业和办公的抄表到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我们在座的各位专家进行呼吁。
再谈谈企业规范的问题,前一段时间万科物业在和一些企业谈收购,在谈收购的过程中万科物业市场部一位朋友说一些物业公司对一些业主看不到的隐性服务根本都没做过,消防、技防等等这些需要维护的设备基本很少维护。我和一位管了几个楼盘的物业老总聊天,他们公司管理的都是比较低端的住宅物业,收费1元钱左右,我问他到底有没有钱赚,他说我要保证每个楼盘挣10万元左右,为怎么保呢?他说停车费少报业委会一点、维修资金使用拿点回扣、电信公司进来收点进场费等等,如果新楼盘“花头”更多点。这些问题都反映了我们行业的规范和不诚信问题,业主只所以不愿意付物业费,他们认为物业未做好,我们不排除原因主要在业主,但是我们也要为整个行业的规范而努力,否则如果业主与物业的不信任充斥整个行业的话,对整个行业是一个巨大的伤害,实际上我们应当倡导一个协会对会员的管理、甚至惩戒机制,国外很多协会有一个重要的功能是规范会员单位的行为、甚至惩戒不规范的会员,在我们律师行业已经有这样的作法了,比如说律师收费不开发票,律师协会是可以处罚的。
前一段时间,在物业管理朋友圈里有一个大家在传播的微信内容《外国人怎么交物业费?---包干制VS酬金制》,它总结了两个特点我们都不具备----普遍采用“酬金制“和物业公司不直接收取物业费,实际上其就是一个特点,就是业主主导的物业管理模式。
什么是业主在主导的物业管理模式呢?我觉的概念、逻辑、法理就不用说了,真的有一天政府说了,外墙不粉刷就是处罚5万元,真的有一天消防说了,消防不好用,要处罚10万元,真的有一天法院说了,玻璃爆裂由全体业主来“埋单”,业主才可能真正醒来,这才是真正的业主为主导的物业管理模式,这实际上对物业公司即是机会,机会是物业公司可以轻装上阵,专用去做自己的服务,不用花大量的时间在收费和处理违章问题。也是挑战,挑战是丧失与业委会谈判的主动权,让所有的物业服务都摆在了阳光下,收费变成为真正的代收代付,没有可操作的空间了。
最后,再次倡议在座的各位专家,依托我们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这一厚重而宽广的平台,发挥我们专家各方面的能量,共同为这个行业的规范而努力、共同为了维护这个行业的利益而努力,也共同为这个行业面临的挑战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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