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word pdf ppt mp3 mp4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云研究
房地产市场中的最大流氓---政府
浏览398次   发布时间2017-04-14

今年以来,全国土地市场“三高”(高总价、高单价、高溢价)地块达118宗之多,其中有51宗地溢价率在100%以上,最高达400%。业内人士预计,2016年很可能会成为中国“地王年”。央企联手上市公司拿下了逾八成地王,成交金额高达1095亿元。一些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虽然国企、央企对推高地价、房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究其根源,则是一系列制度因素和市场条件共同作用下的必然结果。这其中的制度因素最为主要的便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推动,国企央企的“大手笔”不过是成就高地价的“最后一根稻草”。

本律师从网上搜索到一张关于对于土地财政依赖程度的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南京市2015年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为1020.3亿,其2015年土地出让收入为879.1亿,按照这两个数字算出来的土地财政依赖度为86.16%,同样的算法上海、北京、深圳的土地财政依赖度分别为:30.47%43.02%15.98% 。当然这算法有些简单机械,因为按照财政部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土地出让后,当地政府可“先留下20%作为城市土地开发建设费用,其余部分40%上交中央财政,60%留归取得收入的城市财政部门”。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收入都归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也会毫不客气地拿走40%。但是如果加上交给地方政府的各种税费,说地方政府拿到所有的土地出让收入并不为过。以上海为例,在“营改增”之前,由于企业所有税和土地增值税都存在预征的问题,开发商每开具一张房屋预售或者销售的发票都要支付10%左右的税,一旦税务局收了这部分税收,原则上是不会退还的。开发商还要按照建筑面积交纳配套费,上海是按照430元每平方米来计收的。所以,这些和土地相关的各类收入可能会超过地方政府所拿到的土地出让金的比例。

中国之所以可以形成“土地财政”这一特殊情况,根本原因是我国的土地为纯粹的100%国有,政府是土地的绝对垄断者,土地供不供应、供应多少、什么价格都是政府可以单方可以决定的事情。真正了解土地市场的专业人士都会知晓所谓的土地“招拍挂”政策,其实都是政府设置的游戏表象而已。2016415日,据温州网报道,近期温州市区部分市民发现持有的土地证面临土地年限20年到期,要花费数十万元高额土地出让金“买地”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经排查,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有业主续期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动辄就是几十万,而他们房产交易价也才不超过100万。也就是说,如果要续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要占到房产交易价的1/3到一半左右。这一案例也恰恰说明了政府对于土地资源有着绝对的决定权,笔者一直认为,对于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物权法》既然规定了到期后应当自动延续,不再缴费便应当是其应有之意。土地的无限期的使用权实际上就等同于土地所有权,也解决了政府征收房产税依据不足的问题。实际上,建立持有环节的房产税、空置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才能真正摒弃让房价高企的“土地财政”。

按照笔者理解,政府的贪婪不仅仅是通过土地出让制度来攫取土地出让金、通过税收制度来收取名目繁多的税、通过行政手段来收取诸如配套费等各类政府规费。中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政府各类名目的配建,常见的比如说如学校、体育馆场、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卫生院、派出所、居委会、文体活动中心、消防队房舍、石油气站、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公交车站等等。北京市以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名义强制规定,在重点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区域以外所有新开发的房产项目必须按1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北京市政府这一举措似乎给了开发商一个“舍利济贫”的好名声,实际上这完全等同于开发商在承担这15%房屋建设成本的同时,还要让出这15%房屋所获得的利润。上海市2009年《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建设基地教育、卫生、社区服务、文体、敬老、商业服务、邮政、环卫等公建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要求并要求与住宅同步交付。上海市是极少数城市中规定了对于开发商的公建配套还有补偿的城市之一。

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将“增长”凌驾于“民生”之上,迷恋于“土地财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造成这一事实的根本原因是我们国家将房地产市场更多地定位为投资市场,而不是消费市场,甚至将房地产业定位为国家的支柱产业。于是乎国家不敢让房地产市场有大起大落,也没有动力去推动在房地产持有环节征收房产税或空置税,因为GDP比民生和百姓的幸福指数更为重要。每当房地产价格下行或者库存增大的时候,国务院会毫不犹豫地出手救市,恐怕可以非常明确地说明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对于保持房地产价格不能下跌的态度是一致的。对于已经吸食成瘾的各级政府,戒掉之痛甚于“刮骨疗伤”,至于这个“大麻”可以吸多久,在各级本届政府眼里可能永远是下一届或下几届政府的事情。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安成
- 返回 -
法务工具Forensic tools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9、11、12号
邮编:200070
电话:021-60561219
  • 姓名
  • 单位
  • 电话
在线留言
COPYRIGHT 2011 YINGKE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771号-2网站策划:澳煦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