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问题的命题前提是不成立的。没有法律依据说没有施工许可证合同就是无效的,换句话说这只涉及到履行合同时的不完全履行,与合同本身的效力无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在建筑法的第7条,建筑法第64条对违反第7条规定的明确责令整改,也可能罚款。其责任应由承发包双方分担,因为开工前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是承发包双方共同应当明知的。其次,施工许可证在认定工程开工时,也有作为界限的法律意义,如办理了施工许可证,那么在当事人对开工日期发生争议时,可以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作为依据。此外,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并不当然是违章建筑。即使工程是违章建筑,只要质量合格,工程价款照算,不存在发包人因此免除工程价款的承担问题,工程款还是应当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