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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采取“非法律”手段催收物业费是否可以?
浏览450次   发布时间2017-04-24

物管理处采用人员、车辆不给进出、不代收快递、不办理停车手续、“人盯人”催交、到业主单位催讨、商办楼停水停电等方式,有违法之嫌,并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故不建议采取。如必须采取的,以不发生肢体冲突和触犯《刑法》相关罪名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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